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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板壟斷案:抓耙仔的啟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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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~玥~
時間:
2010-12-13 17:43
標題:
面板壟斷案:抓耙仔的啟示
歐盟對於台韓5家面板業者共謀操縱面板價格一事祭出重罰,罰款金額共計6.49億歐元(約新台幣258億元),其中又以奇美電遭罰3億歐元為最,消息一出 不但令業界嘩然,更驚動奇美電最大股東,即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關切,日前除了親赴歐洲經貿辦事處尋求溝通管道,更將矛頭指向在此波懲罰案中得以脫身的 業者,以「累犯的抓耙仔卻能脫罪」,來暗諷歐盟執委會的決定一點都不公平。確實,整起事件中最大的受益者,身為累犯又因扮演抓耙仔的角色,最後得以免罰或 抵減50%的罰金,聽起來確實不公平,然而,郭台銘嚷著學到了教訓,又會是學到了什麼?
根據歐盟的回應指出,在調查期間內,以出貨量及量 產規模而論,南韓業者確實遠多過奇美電子,但是,卻因為奇美電未如同南韓業者般,在歐盟寬容告示的調查期間,選擇與執委會充分合作,導致最終處罰金額未能 獲得抵減。然而,南韓業者之所以會優先跳出來成為抓耙仔,自然是受到先前DRAM價格壟斷案中,美光(Micron)在其他業者受罰之際,卻能全身而退例 子的啟發。因此,在利益至上的同時,又能有效打擊其他競爭同業,從商業經濟戰的角度,即便是背負抓耙仔污名,卻仍有其價值,如果角色對換,是否會有不一樣 的選擇,值得觀察。
雖然,假設性的問題沒有意義,但是從郭台銘肯定公平交易法中,對於不公平競爭與交易行為的處分,也承認先前奇美電確實 犯下某些錯誤,那不禁令人好奇的問題是,鴻海集團的法務諮詢團隊,陣容堅強與人數之眾多業界聞名,但在這件訴訟中,卻完全未能發揮效用,完全處於被動告知 情況,這中間出了什麼問題?郭台銘強調自己從未聽說也未曾參與過所謂的Crystal Meetings,這是當然的,因為這些會議舉辦時間是在2001~2006年間,當時,鴻海的面板事業版圖仍未成氣候,應該也沒有資格參加,但如果要說對於相關事件渾然不知,就未免有點牽強。
畢竟,群創、奇美電雙方合併時,對於當時美國司法部可能的判決已經達成共識,代表群創對於奇美電涉及這類違反反托拉斯法的案件,並非不知情。另外,雖然在 2009年11月,群創與當時的奇美電於短短數週內就談定合併事宜,但歐盟卻早在2009年5月期間,就已經展開相關調查,並且依據歐盟反壟斷法,發出反 駁聲明(statement of objections)給相關業者,奇美電應該很難以合併當時未接獲通知作為解釋。所以,如果不是其中存有刻意隱瞞的情況,就是相關法務人員並未對此存有 警覺,才會導致喪失處理的最佳黃金時機。
當然,或許相關法務團隊擅長的是專利方面的交互攻防,對於公平交易、反壟斷、反托拉斯法並不熟 悉,但隨著集團的規模擴增與國際化及競爭情勢日益激烈,是否應該要同時增列相關法務人員,相信會成為郭台銘學習到的一項重點;再者,在集團運作過程中,是 否存在隱匿的可能,相信也會成為郭台銘另外要考量的重點。從商道的角度,晉商誠信、重諾的商道經常被郭台銘掛在嘴邊,所以當然不會鼓勵從事抓耙仔的行為,但在反視檢討之際,除了今後加強產品專利布局,從競爭對手的手中贏回這次的損失外,也應該從根本來檢視一下集團在處理事件的過程中,是不是忽略了些什麼?
2010/12/13-杜念魯 電子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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